中昊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(三)

    股东是企业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。企业对股东的责任,其本质就是要求企业对投资人权利的实现高度负责。中昊自创立以来,对于股东权利的保障从不敢有丝毫懈怠,公司领导始终强调,不管中昊如何发展,都不能忘记股东们的支持,特别是与中昊一起创业和经历风雨的老股东们;因此,中昊从以下几个方面,确保股东权利的实现。

    一是中昊严格依法经营,切实做到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,并在此基础上努力给股东以好的投资回报。中昊管理层认为:尊重股东的权利,保障股东权利,是尊重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;一个简单地道理,如果不保障投资人的利益,就会失去投资人,公司就成了无源之水;因此,保障股东权利是公司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。另外,公司要确保债权人权益的实现而不受侵害,严格履行合同义务;多年来,中昊对于所有债务,总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,还本付息,从无失信之举,获得了良好的信誉,夯实了长期合作的基础。

    二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,向股东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情况。多年来,中昊努力追求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完整和公平,以利于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。

    三是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,确保股东在重大事项审议上的权利。同时,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工作,积极改进存在的问题,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升公司管理水平,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 (待续;总通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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